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《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》,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工作高质量发展,12月18日、19日,市体育局在城阳区、即墨区和胶州市组织开展了2023年《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》宣讲,市体育局副局级领导干部马玉圣出席宣讲会。
活动邀请山东省法学会体育法研究会秘书长、山东大学体育学院教授田雨,围绕突出优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、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、优化全民健身综合保障以及高危赛事活动的监管等方面对《条例》进行详细解读和阐述,并对今后全民健身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建议。
《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》经8月25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,9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,将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。《青岛市全民健身条例》是我市首部地方体育法规,将对我市加强改善民生、增强市民体质、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起到重要的法律支撑和保障。
下一步,市体育局将结合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,会同各区(市)体育部门陆续开展宣讲活动,把《条例》带到群众身边,让市民在运动健身中学习《条例》知识,树立法治意识,彰显体育温度。
城阳区、即墨区、胶州市相关人员参加宣讲。